印发《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直属机关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教党〔2017〕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直属机关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送教育部党组和驻教育部纪检组。
中共教育部党组 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
2017年3月24日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直属机关
任务分工方案
2017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1.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七次全会精神作为政治任务,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各类干部理论进修和业务培训班次的必修课。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两次会议上的讲话同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同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结合起来,密切联系教育工作实际,科学、系统、准确地把握思想内涵、吃透精神实质、领悟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教育部党组对直属机关和直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分期分批集中轮训。举办教育系统纪委书记、监察处长专题培训班。各级党组织要开展党员干部、教师、学生分类培训,推动学习培训向基层延伸,实现全覆盖。召开2017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
牵头单位:人事司、机关党委纪委、办公厅、驻部纪检组
参与单位: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性观念
2.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政治纪律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守“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抓住产生党的十九大代表、中央“两委”委员和高校领导班子换届这个重点,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组织部门征求意见,纪检部门要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和信访反映,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做好党风廉洁情况回复。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以“四个合格”为目标要求,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纪委、人事司、驻部纪检组
参与单位: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3.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认真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展直属单位、直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牢牢掌握党对高校的领导权。出台《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管理 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严明课堂教学管理和教学秩序,强化制度约束,落实校领导和教学督导听课制度。加强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读书会学术沙龙、网站等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推动落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启动研制大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加大国家统编教材的使用,加强引进教材的审核把关。高度关注西方敌对势力资金渗透、人才渗透、教材渗透和文化渗透,建立和完善人才评价、项目评审、教育评估机制。
牵头单位:思政司、社科司、高教司、教材局、教师司、巡视办
参与单位: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4.坚持把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教学管理全过程。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精神,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缺补漏,纠错修偏,使管党治党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关部门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办学治校的根本遵循,把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到行政管理、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建后勤等业务管理和政策制度之中。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行为,使各项纪律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纪检部门要加大对本部门本单位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牵头单位:高教司、基础司、社科司、科技司、学生司、规划司、机关党委纪委、驻部纪检组
参与单位: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三、坚持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让清风正气成为教书育人的滋养
5.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保持锲而不舍的精神,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以电子红包、微信转账“隔空”送礼等隐形变异的问题,紧盯行政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教育管理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加大治理,堵塞漏洞。开展纠“四风”回头看,检查中央有关政策、教育部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不收手不收敛的从重惩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态度和决心。纪检部门在执纪审查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快查快办,通报曝光,严肃问责追责。
牵头单位:办公厅、人事司、财务司、巡视办、机关党委纪委、驻部纪检组
参与单位: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6.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各单位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重点对照部党组重新审定修改的教育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规定,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教育部推进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机关干部、直属单位领导人员兼职管理规定,加强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开展直属高校、直属单位津贴补贴和奖金清理规范。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做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验宣传,办好电视、电台、网络、报刊廉洁文化宣传,增强党员师生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教风学风行风,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
牵头单位:办公厅、人事司、巡视办
参与单位:财务司、规划司、思政司、机关党委纪委、各直属单位
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
7.全力配合中央对中管高校的巡视。被巡视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担当政治责任,把巡视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契机,积极接受巡视,即知即改、全面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对巡视组和纪检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纪委、组织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意见,要在党委和上级纪检部门的领导下,严格依纪依规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对巡视发现的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涉及行业管理方面的普遍问题,教育部党组及有关司局将积极推进整改。
牵头单位:巡视办、人事司、驻部纪检组
参与单位:规划司、财务司、高教司、督导局、思政司、社科司、科技司、学生司、研究生司、国际司
8.完成巡视全覆盖工作任务。教育部党组对9所直属高校和5家直属单位进行巡视,在十九大召开之前完成对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巡视全覆盖。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政治高度上突显加强党的领导,查找政治偏差、“四个意识”不坚定的问题,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权威。在政治要求上突出加强党的建设,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在政治定位上突出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党内监督责任不落实、政治生活不健康、政治纪律不执行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落深。巡视工作要创新方式方法,透过现象看本质,查找共性问题,为教育部党组决策提供支撑。严格巡视纪律,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对不敢担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巡视办
参与单位:人事司、机关党委纪委、驻部纪检组、有关直属单位
五、推进重点问题治理,维护教育公平和群众利益
9.端正用人导向,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监督管理同向并行机制,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既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又要加强管理监督,切实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制定《直属机关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深化高校领导干部选任机制改革,认真贯彻《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目标要求,选拔和管理高校领导人员。出台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完善直属高校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结合巡视工作,对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和教育部党组《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严格落实“九严禁”要求,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风漏气、造谣诬告、造假欺骗、违规用人以及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等不正之风问题,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牵头单位:人事司
参与单位:机关党委纪委、巡视办、驻部纪检组
10.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制定《教育部直属机关基础权责清单》,出台《教育部评审评比评估和竞赛管理规定》,严格控制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强化对政策制定权、行政审批权、干部任免权、资金分配权、评审评比权等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下放、转移、委托的行政审批、管理事项全程监管,防止权力寻租。出台《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建立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重点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政法司、机关党委纪委、督导局
参与单位: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11.重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各高校要认真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科研成果评估、转化、利益分配机制,以规范管理保护国家、学校和科研人员的权益,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加强国有资产和校办企业监管,严肃查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侵吞国家教育资源和权益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高校所属企业剥离,聚焦主业,集中教育资源办好教育。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完善实施细则,杜绝违规调剂政府采购预算、规避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等行为。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开展教育扶贫项目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虚报冒领、克扣挪用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治理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教育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进一步规范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严厉打击执行教育政策变形走样、徇私舞弊、损害教育公平问题。针对群众反映高校附属医院管理方面的不正之风问题,探索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和措施。
牵头单位:科技司、规划司、财务司、教师司、学生司、高教司
参与单位:政法司、人事司、基础司、职成司、督导局、社科司、有关直属单位
六、强化党内监督,使监督优势充分释放
12.落实党委党内监督主体责任。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统筹落实全面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民主监督,特别是要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放在首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督促班子成员落实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合力;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精准掌握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状况,自上而下引领和推动党内监督工作落实。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对教育部领导班子成员和直属机关、直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直属机关、直属高校向部党组报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制度,建立部党组成员经常听取分管部门落实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制度,部党组成员定期向部党组和纪检组进行专题报告。党的工作部门,包括党政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教学、科研、财务、审计、后勤等部门,都要负起职能监督的职责,既要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监督,又要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司、驻部纪检组
参与单位: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功能。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传导到基层组织,加强日常监督,形成强有力的战斗堡垒。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要对学校工作全面领导,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贯彻好民主集中制,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院系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严把政治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特别是教师学生党支部要当好“火车头”,成为党联系团结师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依托。召开全国中小学党建工作会议和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中小学党建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加强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党组织,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育人导向。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思政司、基础司、规划司
参与单位:人事司、国际司
14.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要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监督执纪问责,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重点运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加大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体现政治教育和思想引领。严格执行谈话函询材料背书和审查制度,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对函询回复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如实说明、欺骗组织的从严惩处,守好党员干部言行的“第一关口”。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提高执纪审查质量,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用好问责这个利器,教育部党组将制定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高校党委要完善配套措施,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纪委、驻部纪检组、人事司
参与单位: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15.纪检部门要忠实履行监督职责。要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主动向上级纪检部门报告同级班子及其成员履职尽责情况。要选优配强纪委领导班子,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专兼职纪检干部的作用,切实担负起专责监督的政治责任。驻部纪检组全面履行派驻监督职责,加强对部党组及其成员、司局级领导干部的监督,至少每半年会同部党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直属机关、直属高校纪检部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等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驻部纪检组、机关党委纪委、人事司
16.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要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不断培厚教育系统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政治修养,善于从政治高度全局视野审视问题,把“四个意识”落脚到看齐上、落实在行动上,自觉经常地同党中央对表,校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保持敬畏之心,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用纪律的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明是非、辨真伪,养正气、祛邪气,不断纯洁党性、固守根本。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做到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保持做人干事的精神风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纪委、人事司、思政司
参与单位:各司局、各直属单位